赤侠_第312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312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很多道理,就像是一扇门,推开了,才觉得简单无比。

    ??可没人提醒,就是懵懵懂懂,全然无知。

    ??“那些妖王魔王们的说法,通过食人来修炼,行不行?”魏昊环视众妖,然后斩钉截铁地说道,“首先明确点说,吃人来修炼,是可以的。”

    ??“啊?!”

    ??“这……”

    ??精灵们直接惊了。

    ??“你们不要以为我前言不搭后语,明明刚才还说吃人的下场成灰灰,怎的现在又说吃人可以修炼?”

    ??魏昊道出了妖怪们的疑惑,便解释道,“光吃人,那是不行的,无非是‘夺天地造化’的一种方法,演变成了‘夺人类造化’。通过吃人,掌握人性变化,演变精血,的确能壮大修为。可只要人族还是天地间的主人,那天地间的规则,就不会变化。”

    ??“你们知道这后果吗?”

    ??魏昊卖了个关子,如是问道。

    ??几个聪明的妖怪立刻举着爪子道:“只要规则还在,吃人越多,劫数越强。”

    ??“不错!”

    ??点了点头,魏昊接着道,“所以,想要通过吃人来修炼,与之匹配的,还需要替代人族,成为天地间的主角、宠儿。使得天地间的规则,与之发生变化,这样,吃人遭难的结局,就不会到来。”

    ??群妖面面相觑,然后自我思考起来。

    ??除非人族覆灭,或者说人族成为少数,才有这个可能性。

    ??而人族覆灭的可能性,非常非常的小,那等于说吃人这条路,是永远走不通的。

    ??想明白之后,这些山野精怪顿时更加坚信,它们曾经的旧识,通过吃人而变强,通过吃人而增长修为,不过是暂时的,天劫一到,逃也逃不掉,躲也躲不了。

    ??“那么……大王,若不吃人,还有甚么办法呢?”

    ??“这便是我接下来要说的,若是不吃人,又该如何修出人性,最后得到天地规则的认可……”

    ??说到此处,五汶县城隍爷也是竖耳倾听,老老实实找了个地方坐下,掏出了纸笔,准备一一记下。

    ??第299章 徙木立信

    ??“……举凡非人生灵,诞生‘智珠’,看似千奇百怪,实则有迹可循。有六谷,曰稻、粱、菽、麦、黍、稷;有六畜,马、牛、羊、鸡、犬、豕。此十二灵,前者为草木,后者为禽畜,然而自古以来,成精开慧者,不计其数,然否?”

    ??“然也。”

    ??“然也。”

    ??精怪鬼魅们听得津津有味,其中道理浅显易懂,并不复杂。

    ??“问,何故?”

    ??魏昊在兜里抓起一把豆子,给听课听饿了的精怪们分发,这豆子并不是什么金贵物事,就是“姜家沟”炒制的黑豆,吃起来嘎嘣脆,牙口不好的,兴许还咬不动。

    ??不过精怪们倒是吃得快活,只因这黑豆,乃是“姜家沟”专门用来正月里给马匹补一补的。

    ??带着“人气”,更带着人们的朴素愿景。

    ??有个小雪貂是外地来的,投奔本地的黄鼠狼,它们以叔侄相称,一黄一白,端坐在那里,倒是显得有些可爱。

    ??嘎嘣嘎嘣的豆子咀嚼之后,小雪貂便抬起爪子说道:“五谷六畜,皆是‘以人为本’,故皆因从人而得势。”

    ??“不错!”

    ??魏昊很是满意地点点头,哈哈一笑,摸出一条肉干甩了过去,小雪貂蹦蹦跳跳上前,将肉干借住,啃了一口,才发现不同凡响。

    ??“众生皆知,人族食五谷又御六畜,仿佛五谷悲惨,六畜沦丧。然而诸君可曾想过,旧时百草,传承至今者,有几何?不为人所需,便为人所弃。人族灭草木之数,数以万计,然则天威灭草木之数,为人族百倍千倍乃至万倍。”

    ??依然是个很简单的道理,人类灭绝掉的物种很多,但跟天威相比,根本不值一哂。

    ??在场的精灵都是开慧的生命,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逻辑关系。

    ??六谷六畜,因为被人需要,数量如江河之沙。

    ??其中尤为强烈的对比,便狼犬之分,前者数量稀少,后者随处可见。

    ??天地之间,存者便是能者。

    ??至于说狼犬之分以精神意志论述,不过是人族自身的叙事需求,同狼犬两者,完全没有干系。

    ??对任何一头没有“智珠”的野狼来说,能够生存下去,活下去,才是第一等的大事。

    ??怎么活,以什么形式,那都是后话。

    ??明白了这些道理,精灵们更是恍然大悟,隐隐约约有了修行的方向。

    ??然而魏昊还是提醒道:“只要天地规则不便,想要通过食人变强之后还能度过劫数,这是不可能的事情。除非人族失势,否则,任何瞒天过海的手段,都只是拖延劫数的到来。所谓‘在劫难逃’,最要紧的不是劫数有多么强,而是什么时候降临。”

    ??言罢,魏昊又举例道:“那阴曹地府第五国的阎王‘朱厌’,本是天界神兽降临为王,然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